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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新建锻件飞边库钢结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点击:2023  时间:2023-07-03

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新建锻件飞边库钢结构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BXZC-202304-0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新建锻件飞边库钢结构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博信众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谷城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9号

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95.01059万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给排水、电力、通风、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8月1日

合同估算价:95.0105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合同估算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2.3 其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2020年6月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主要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告知企业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实际状态。(可提供承诺)

3.7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提供承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可提供承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方式:网络获取。

2、时间: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止,每天上午09: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网络获取提供扫描件):

4.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4.3、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其授权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4.4、报名登记表(附招标公告后);

5、网络获取时: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至501161519@qq.com,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省谷城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9号1号会议室

3、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博信众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谷城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9号

联 系 人: 张  鹏

电    话:0710-7257256

电子邮件:237336395@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博信众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水岸国际晶座2910室

联 系 人:汪经理、任龙飞、钟小芳、代婵

电    话:17786103723

电子邮件:501161519@qq.com

 2023  06  30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