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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永安街办事处火焰村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来源:本站  点击:2311  时间:2021-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XZC-ZFCG-202106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69710-9426

3、项目名称:火焰村基础设施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5.217077(万元)

6、最高限价:365.217077(万元)

7、采购需求:

火焰村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提供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管理的经济 处罚承诺;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 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项目班组成员(八大员)提供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二代身份证、职称证、最高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密码及网站);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项目登记表及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对应保持一致);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每包4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永安街办事处

地   址:蔡甸区永安大街98号

联系方式:027-6930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博信众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联系方式:13296638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王工

电   话:13296638183  

2021年06月27日